我國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資源量較低,供需矛盾突出,加之受經濟結構、發展階段和全球氣候變化影響,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瓶頸制約,高效合理利用水資源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實施全民節水行動計劃,在農業、工業、服務業等各領域,城鎮、鄉村、社區、家庭等各層面,生產、生活、消費等各環節,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創新體制機制,凝聚社會共識,動員全社會深入、持久、自覺的行動,以高效的水資源利用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一、農業節水增產行動
(一)優化調整種植業結構。充分考慮水資源稟賦條件,優化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在嚴重缺水的地下水漏斗區開展休耕試點,嚴格限制種植高耗水農作物,鼓勵種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農作物。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控制或壓縮華北、西北等地下水超采區種植面積,鼓勵華北、西北地區種植耐旱作物,適當調減東北地區高耗水作物種植面積。
(二)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在旱作區,充分利用自然降水,突出農藝節水與工程節水措施集成配套,積極發展集雨節灌,大力推廣覆蓋保墑、膜下滴灌、保護性耕作等技術,開展土壤水庫、集水窖池和設施棚面集雨等工程建設。結合灌溉設施建設水肥一體化等技術,提高水肥資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國水肥一體化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5億畝。
(三)發展農業節水灌溉。加快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建設與配套改造,開展灌區現代化改造試點,加強田間渠系配套、“五小水利”工程、農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完善農田灌排工程體系。因地制宜普及推廣噴灌、微灌等先進適用節水灌溉技術,全面實施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缺水地區大型及重點中型灌區和井灌區率先達到國家節水灌溉技術標準要求。推行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推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健全農業節水倒逼和激勵機制。到2020年,完成大型灌區和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規劃任務,全國節水灌溉工程面積達到7億畝左右。
(四)完善養殖業節水配套建設。加快牧區水利建設,配套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飼草基地。實施規模化養殖場的標準化建設和改造工程,畜禽養殖場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要實施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開展廢水適度再生利用試點。
二、工業節水增效行動
(一)優化高耗水行業空間布局。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依據水資源條件,確定產業發展重點與布局。在生態脆弱地區、嚴重缺水地區、地下水超采地區,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嚴控新上或擴建高耗水、高污染項目。推動高耗水行業沿江、沿海布局,并向工業園區集中。
(二)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將用水效率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依據,加快建設節水型企業,在缺水地區嚴格限制高耗水行業增長。制定國家關于工業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的鼓勵和淘汰目錄。推動企業通過整體設計、過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節水潛力,提升用水效率,開展水效對標達標改造。到2020年,規模以上企業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1%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8立方米以下。
(三)加強工業節水管理。根據水資源賦存情況和水資源管理要求,科學制定工業行業的用水定額,逐步降低產品用水單耗。探索建立用水超定額產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業提高節水能力。完善企業節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節水管理崗位責任制,健全企業節水管理機構和人員,實施企業內部節水評價,加強節水目標責任管理和考核。加快智能水表推廣使用,鼓勵重點監控用水企業建立用水量在線采集、實時監測的管控系統。
三、城鎮節水降損行動
(一)推行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改造。科學制定和實施供水管網改造技術方案,完善供水管網檢漏制度,加強公共供水系統運行的監督管理。對受損失修、材質落后和使用年限超過50年的供水管網進行改造,到2020年,在100個城市開展分區計量、漏損節水改造,完成供水管網改造工程規模約7萬公里,全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二)推動重點高耗水服務業節水。推進餐飲、賓館、娛樂等行業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積極采用中水和循環用水技術、設備。各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特種用水范圍,執行特種用水價格。
(三)實施建筑節水。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民用建筑集中熱水系統要采取水循環措施,限期改造不符合無效熱水流出時間標準要求的熱水系統。2018年起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的住宅建筑應安裝建筑中水設施。鼓勵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將洗衣、洗浴和生活雜用等污染較輕的灰水收集并經適當處理后,循序用于沖廁。新建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在新建小區中鼓勵居民優先選用節水器具。
(四)開展園林綠化節水。城市園林綠化要選用節水耐旱型樹木、花草,采用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加強公園綠地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設施建設,嚴格控制灌溉和景觀用水。
(五)全面建設節水型城市。強化規劃引領,在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落實城市節水要求,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實施城鎮節水綜合改造,全面推進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資源化利用。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或《城市節水評價標準》(II級及以上)標準要求。
四、缺水地區節水率先行動
(一)嚴格水資源剛性約束。以縣域為單元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建立預警體系,發布預警信息。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公共供水管網內的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計劃用水和節水統計制度。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實施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
(二)完善節水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供水管網更新改造和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在北京、天津等地區率先推行供水管網獨立分區計量管理(DMA),到2020年,缺水地區城市管網漏損率必須控制到10%以下。強化用水檢測計量,提高用水計量器具配備率,缺水城市對使用自來水的市政雜用、園林綠化、消防等領域實現裝表計量。
(三)加快推進水價改革。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嚴格執行非居民用水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和特殊行業用水水價政策,全面落實居民用水階梯水價政策,完善適時調整機制,健全農村生活用水價格管理機制。
(四)積極利用非常規水源。在建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時,應預留再生處理設施空間,根據再生水用戶布局配套再生儲存和輸配設施。加快
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提標改造,增加高品質再生水利用規模。應在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生態景觀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島,要將海水淡化作為水資源的重要補充和戰略儲備。在有條件的城市,加快推進海水淡化水作為生活用水補充水源,鼓勵地方支持主要為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項目,實施海島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降低硬覆蓋率,提升地面蓄水、滲水和涵養水源能力。到2020年,全國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五)推進苦咸水水質改良工程。重點在陜西洛河(吳旗段)、甘肅環江河(慶陽段)、新疆塔里木河、寧夏苦水河等流域開展河水淡化工程應用。在甘肅隴東地區、河西地區、新疆和田地區、若羌地區、內蒙古北部高原等區域開展地下苦咸水淡化、高氟水處理工程建設。推進苦咸水地區飲用水水質改良工程,基本保證苦咸水地區用水安全。